秀水鄉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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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與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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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沿革
行政組織
各客室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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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沿革
 
:::::日據時代:::::
日據時期鄉長:

● 日據時代明治四十二年(即民前三年)十月,成立區役場設區長一人官派。

● 大正九年十月(即民國九年)自治制實施,廢除區成立秀水庄為庄役場, 官派第一任庄長為甘得中。

● 大正十三年(即民國十三年)改間接民選,由許遜謙當選第二任庄長, 屆滿再由日人奧島憲慶當庄長。

● 昭和十八年(民國三十二年)改派日人下地康祥當任庄長。

● 昭和二十年年初(民國三十四年)改派日人并木次郎當任庄長。

● 民國三十四年日本投降台灣光復,台灣官署派陳家琛(秀水馬興人) 接管秀水鄉公所任鄉長。

 
行政編制:
役場: 置庄長一人(官派),助役(官派,即相當於現今秘書之職位)
庶務系 (包括秘書室、人事、民政、總務、教育)等
財務系 (即今財政課財務部份)
稅務系 (即今財政課稅務部份)
勸業系 (即今建設課、農業課)
會計系 (即今主計、出納)

另設農業組合:
由庄長兼任組合長,農會成立後,併入農會增設:
動員系(即今兵役課),
工商系(即今建設課),
畜產系(即今農業課畜牧部份)

備註:日據時代戶籍業務由警察派出所接辦
 
::::::光復以後:::::
光復初期:
1. 鄉長:
置鄉長一人(官派),副鄉長一人(官派)即相當於今秘書職。
2. 編制:

總務股(即今秘書室含人事、民政)股長為陳傳贊、
財務股(即今主計、財政課) 股長為許漢川、
經濟股(即今建設課 農業課)股長為蘇傳、文化股股長為鄭振利。

 
民國三十四年大縣制時代(隸屬台中縣):
1. 鄉長:
置鄉長一人(民選),總幹事一人(官派)即今秘書職位,并廢除副鄉長缺。
2. 編制:
總務課(即秘書室)、民政課(文化股、政令宣導員、衛生業務併入)、財政課、建設課、戶籍課(民卅七年十月成立)
國民兵隊部(前身為民眾自衛隊,即現兵役課前身),鄉長兼隊長,置隊副一人。
3. 備註:
衛生業務於民卅八年八月改隸台中縣衛生院,成立台中縣秀水鄉衛生所。
民國卅九年十月廿一日改隸彰化縣衛生院,改稱彰化縣秀水鄉衛生所。
 
民國三十九年行政區調整小縣制時代(隸屬彰化縣)
1. 鄉長:
民國三十九年縣市行政區調整,歸屬彰化縣至今置鄉長一人(民選),秘書一人(得為機要)秘書(室)。
2. 編制:

民政課、財政課、建設課、兵役課、農業課(民七十五年八月十六日鄉公所擴編由建設課分開成立農業課)、戶籍課(民五十八年七月一日戶警合一制度實施戶籍課廢除成立戶政事務所改隸警察機關,民國七十九年七月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劃入縣政府民政局至今)人事室(原為人事管理員民八十六年改設室)、政風室(八十六年設政風室)、主計室(原為主計員民八十六年改設室

3. 所屬機關:
福安公有零售市場、秀水鄉立托兒所(民八十四年成立)
 
民國八十八年地方制度法施行時代:
1. 鄉長:
民選鄉長一人,下置主任秘書(事務官)一人,秘書(機要職)一人。
2. 編制:
民政課(兵役業務併入民政課)、財政課、建設課、社會課(原民政課職掌之社福、社區及環保衛生等業務由社會課承辦)、農業課、人事室、政風室、主計室、行政室、(原課室名稱為秘書室於九十一年五月廿三日改課室名稱為行政室原職掌不變)
3. 所屬機關:
福安公有零售市場、秀水鄉立托兒所、秀水鄉清潔隊(民國九十四年成立)
 
詳細資料下載:秀水鄉公所編制演進史秀水鄉公所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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