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據時代明治四十二年(即民前三年)十月,成立區役場設區長一人官派。
● 大正九年十月(即民國九年)自治制實施,廢除區成立秀水庄為庄役場, 官派第一任庄長為甘得中。
● 大正十三年(即民國十三年)改間接民選,由許遜謙當選第二任庄長, 屆滿再由日人奧島憲慶當庄長。
● 昭和十八年(民國三十二年)改派日人下地康祥當任庄長。
● 昭和二十年年初(民國三十四年)改派日人并木次郎當任庄長。
● 民國三十四年日本投降台灣光復,台灣官署派陳家琛(秀水馬興人) 接管秀水鄉公所任鄉長。
另設農業組合: 由庄長兼任組合長,農會成立後,併入農會增設: 動員系(即今兵役課), 工商系(即今建設課), 畜產系(即今農業課畜牧部份)
總務股(即今秘書室含人事、民政)股長為陳傳贊、 財務股(即今主計、財政課) 股長為許漢川、 經濟股(即今建設課 農業課)股長為蘇傳、文化股股長為鄭振利。
民政課、財政課、建設課、兵役課、農業課(民七十五年八月十六日鄉公所擴編由建設課分開成立農業課)、戶籍課(民五十八年七月一日戶警合一制度實施戶籍課廢除成立戶政事務所改隸警察機關,民國七十九年七月動員勘亂時期終止劃入縣政府民政局至今)人事室(原為人事管理員民八十六年改設室)、政風室(八十六年設政風室)、主計室(原為主計員民八十六年改設室)